胡莹:给自己的一封信
在这里,笔尖流转中传递最真的自我,尺素寸心中承载难忘的时光。山河岁月,人情流变,最触动人心的总是身边最真实的故事。
本周,台州检察继续更新“书香台检•见字如面”栏目,与您一起品读检察人的书信点滴。
下面这篇文章来自三门县检察院的胡莹,十年的检察生活,有感慨也有收获。让我们一起透过这封信,走近她的点滴。
▲三门县检察院 胡莹
给自己的一封信:
今年,我在三门检察院工作刚好十年,先后待过侦监科、控申科、案管部、第六检察部。
十年的光阴在指缝中转眼即逝,都说岁月似把杀猪刀,但我感谢岁月留下的痕迹,这十年是我逐渐走向成熟的人生历程。十年里,我少了许多无病呻吟,多了一份内敛;少了一份矫情,多了一份柔和;少了一份脆弱,多了一份刚毅和自信。我不再是职场菜鸟,也不再是孤单一人,肩上多了些许的责任和担当,感谢这变老的十年。感谢十年间,教我成长的那些案子,感谢案子里的那些人,他们停留在记忆深处,时时提醒我,记得来时的路。其中,给我更多触动的是那段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的日子。
那是发生在2012年的一个交通肇事案,二轮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,被告人负全部责任,被害方无责任,损伤程度为重伤。法院判决将近19万元的民事赔偿,被告人只付了7万元,数额相差甚远。2014年,被害人家属三人来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。
没有歇斯底里,没有无理控诉,没有斥责与偏激,见面后,被害人家属平和地讲述着家庭的困境、生活的无奈。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他们的淳朴诉求:“你给我们看看,生活确实比较困难。如果实在不行,那也算了,我们也能接受。”
因民政部门早已给过些许救助,检察机关无法再次给予司法救助。电话中,我把这一决定告知了被害人家属。她表示能接受。但没想到,几天之后,被害人家属送来了一箱桔子。她说:“这是自家种的桔子,感谢你们。”我告诉她,我们不能接受当事人的送请,而且也没帮上什么忙。多次推辞后,她终于肯收回桔子,临走时,还是再三表示感谢。
六年过去了,被害人一家的质朴仍旧历历在目。至今,每次我看到桔子,都能记起那淳朴的双眼,里面藏着的是对检察机关的完全信任。
一路走来,挫折时、怀疑时、动摇时,我都会拿出一只桔子,想想来时的路,想想六年前的那份信任。时光匆匆,流水易逝。感谢给予我勇气的你们,是你们的信任,让我更加坚定,让我有了拼尽全力的坚持。
幸运的是,下一个十年,我仍旧能够用一身正气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,用实际行动帮助每一位被害人,守护群众利益。
继续加油吧,胡莹!
2020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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